韓國男星金秀賢因為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的「未成年交往」疑雲,不僅讓他形象大傷、演藝活動全面停擺,過去合作的化妝品品牌更一狀告上法院,向他求償高達28億6,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6,800萬元)的天價違約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本月13日上午針對此案進行了第二次辯論,金秀賢方面態度強硬,堅決否認曾與未成年的金賽綸交往,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讓這起震驚韓國演藝圈的羅生門持續延燒。

韓國男星金秀賢因為捲入與已故女星金賽綸的「未成年交往」疑雲,不僅讓他形象大傷、演藝活動全面停擺,過去合作的化妝品品牌更一狀告上法院,向他求償高達28億6,000萬韓元(約合新台幣6,800萬元)的天價違約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本月13日上午針對此案進行了第二次辯論,金秀賢方面態度強硬,堅決否認曾與未成年的金賽綸交往,雙方在法庭上各執一詞,讓這起震驚韓國演藝圈的羅生門持續延燒。
綜合韓媒報導,這起合約糾紛的導火線,起因於去年3月金秀賢被爆出疑似在金賽綸未成年時期就與其交往的傳聞。當時化妝品品牌A公司火速切割,直接解除了與金秀賢的廣告代言合約。在去年11月的首次辯論庭上,A公司主張因為已故金賽綸的相關爭議,導致金秀賢的廣告完全無法執行,並依據合約中「違約時需支付兩倍代言費」的條款,將原本求償的5億韓元一口氣提高到了28億6,000萬韓元。A公司更緊咬合約中的「品格維持義務」條款,強調雖然未經證實的謠言不構成引發社會爭議,但「已被確認的事實就足以構成引發社會爭議」,堅稱解約與求償完全合理合法。
面對品牌方的大動作索賠,金秀賢與其所屬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在法庭上給出了強烈反擊。金秀賢陣營嚴正駁斥了「從未成年時期就開始交往」的說法,強調這完全不是事實。辯護律師更反問,兩個成年人之間的正常交往,究竟是如何違反了合約中的「品格維持義務」?金秀賢方面表示,目前還有多起相關的刑事訴訟正在進行中,真相尚未大白,因此絕對無法接受A公司提出的鉅額賠償金,一切將謹慎等待刑事案件的最終判決出爐再做定奪。法官在確認案件進度後,也裁定將延期繼續審理。
事實上,這起事件的背後還牽扯著更龐大且複雜的法律戰。韓國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與已故金賽綸的遺屬曾公開指控,金秀賢早在金賽綸未成年時就與她展開了長達約6年的地下情。對此,金秀賢陣營鄭重澄清,雙方是在成年後才交往,絕對沒有在女方未成年時伸出魔爪。為了捍衛清白,目前全面暫停演藝活動的金秀賢祭出重拳,以違反《資訊通信網法》中的損害名譽罪嫌,正式對金賽綸遺屬及頻道經營者提告,並同時遞交了求償金額高達12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8億元)的民事損害賠償訴狀。另一方面,金賽綸的遺屬也不甘示弱,反過來控告金秀賢違反《兒童福利法》以及誣告罪,雙方徹底撕破臉,這場牽涉多方的世紀官司短期內恐難以落幕。
相關文章
王定宇奪人小三/王定宇否認婚外情「去年8月已離婚」 李淑吟臉書改單身:不哭眼淚是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