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逢甲大學去年6月校內發生榕樹倒塌意外,一名23歲吳姓材料系碩士生遭壓傷送醫不治。家屬提告逢甲大學校長等5人過失致死,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吳姓學生母親今(10日)表示難以接受,已向檢方提出再議,希望為孩子討回公道。

台中逢甲大學去年6月校內發生榕樹倒塌意外,一名23歲吳姓材料系碩士生遭壓傷送醫不治。家屬提告逢甲大學校長等5人過失致死,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吳姓學生母親今(10日)表示難以接受,已向檢方提出再議,希望為孩子討回公道。
根據不起訴處分書指出,114年6月13日下午5時許,吳姓碩士生行經校內忠勤樓前步道時,一旁榕樹突然倒伏,他閃避不及遭樹幹壓中,造成頭部、胸部與腿部鈍挫傷,送醫後因創傷性顱腦損傷不治。
檢方調查後認為,樹木病況通常需由專業人士才能判斷,加上農試所等相關機構證詞,難以認定校方人員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因此對校長及總務等5名相關人員作出不起訴處分。
不過吳母表示,案發後校方副校長曾對外表示,校方在當年2月整理時就知道該榕樹生病並列管監控,但在檢方偵查時卻稱該「列管」是指在校園美化過程中,就栽種在特殊地點例如花台、生長傾斜、樹齡較大或樹勢較弱,會進行投藥、疏枝。
吳母也在再議書狀中質疑,倒塌榕樹除了感染褐根病外,樹木種植於窄淺的人造花台上,導致樹根平整、無法深入土壤,增加倒塌風險,但相關原因未在原處分中充分調查及認定。她已委請律師提出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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