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宇安昨於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po文,提到大家看到102歲人瑞要娶看護的新聞都非常氣憤,「覺得這個人瑞一定是被騙了,看護一定是貪圖阿公的財產」。但事實是如何?她認為目前還不明。
陳宇安表示,自己有個想法,就是有沒有可能這個阿公的子女平常都沒有照顧關心他,就把它丟給看護。反而是這個照顧他多年的看護,對他照顧的無微不至,讓他覺得有被關心被關愛,同時又對子女感到心寒的狀態下,所以願意跟看護結婚把財產留給看護。「就像多年前藝人陳松勇過世的時候,也是在遺囑中把大部分的財產都留給看護。」
陳宇安補充提到,經手的戶政事務人員是說阿公當時看起來應答正常,所以才會幫他們辦理,她強調戶政事務所就是按程序辦手續而已,「第一次聽到到結婚還要戶政事務所同意的,兩個意識清楚的成年人要結婚還要子女同意喔?」
至於有人把68歲看護認定是「粉紅收屍隊」,陳宇安認為,這種狀況下直接把看護定為粉紅收屍隊,實在是有點不公平。而阿公的子女如果要提告的話,就要證明阿公在結婚登記當時神志不清(有沒有失智的診斷證明呢?或是相關的醫療紀錄),或是2名見證人的資格有問題,因可以傳經手的戶政人員來問,「不過護士人員已經說了阿公當時對答案很正常,恐怕要從這方面下手也不容易呀」。最後她再度反問大家,「阿公102歲,他也有自由意識決定要跟誰結婚不是嗎?」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