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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鏞擄走男童之後,假冒綁匪向男童父母要求2百萬元贖金。(AI繪圖FREEPIK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王邦鏞擄走男童之後,假冒綁匪向男童父母要求2百萬元贖金。(AI繪圖FREEPIK生成,本刊美術組後製)

董座愛殺三歲童/董座錯愛員工3歲兒 殺童焚屍逍遙20年才入獄

1991年9月21日上午,嘉義市一間托兒所正準備讓小朋友吃點心,老師卻發現3歲的鄭姓男童沒有回教室,詢問其他幼童之後,得知男童是被一名男子帶走,於是立刻聯絡男童父母,二人隨後趕到托兒所了解狀況,並確認孩子並未被親友接走,最後決定向警方報案。

被害男童的父母都在嘉義纖維公司(圖)上班,也常帶著兒子到工廠。(東森新聞提供)
被害男童的父母都在嘉義纖維公司(圖)上班,也常帶著兒子到工廠。(東森新聞提供)

為了尋找失蹤的男童,警方擴大訪查,包括托兒所老師、幼童及附近廟宇的3名長輩都指認,帶走男童的是37歲的嘉義纖維公司董事長王邦鏞,而男童的父母都在這間公司任職。男童父母得知後,立即趕往公司與王對質,但王否認帶走男童,卻無法清楚交代案發當時的行蹤。警方介入後,將王列為關係人,進行詢問與查訪,並勘查王駕駛的車輛,只在後車廂發現一個花格子的空皮箱。

前嘉義纖維董事長王邦鏞(圖)殺害員工的3歲兒子,遭判刑15年半。(東森新聞提供)
前嘉義纖維董事長王邦鏞(圖)殺害員工的3歲兒子,遭判刑15年半。(東森新聞提供)

案發後18天、同年10月9日上午,國道一號新營工務段的割草工人,在北上車道的外側草叢,發現一個花格子大皮箱,裡面傳出屍臭味,警方到場勘驗,發現箱內是一具幼童的遺體,全身焦黑、沾滿泥土,頭部有多處外力傷痕。

法醫進一步相驗後,判定幼童是遭勒斃,由於遺體外觀已嚴重毀損,無法用肉眼辨識,在當年DNA鑑識尚未普及的年代,警方只能以年齡、體型等間接證據交叉比對,並請男童父母指認遺體上的衣物,最後確認遺體就是鄭姓男童。

王邦鏞把鄭姓男童(圖)拐走後,擔心東窗事發,竟將男童殺害棄屍。(翻攝畫面)
王邦鏞把鄭姓男童(圖)拐走後,擔心東窗事發,竟將男童殺害棄屍。(翻攝畫面)

檢警認定,王邦鏞同年9月21日將男童從托兒所帶走藏匿,之後因警方介入調查,讓王感到壓力,所以假冒綁匪打電話給男童父母、播放求救錄音,為了避免事跡敗露,9月25日凌晨,王先用鈍器重擊男童頭部,再將他勒斃,之後焚屍、裹上泥巴、裝進皮箱,最後丟棄在高速公路旁的草叢。

至於王邦鏞為什麼犯下令人髮指的男童命案?疑似跟他的戀童癖有關。檢警調查發現,鄭姓夫妻為了就近照顧,經常把年幼的兒子帶到工廠上班,某次公司旅遊到小琉球,夫妻倆也帶著兒子參加,身為董事長的王很喜歡男童,二人互動十分頻繁,旅遊結束後,王對男童更加關注,不僅經常主動接近、買玩具給他,還常帶男童外出、遊玩,並要求男童稱呼他「爸爸」,甚至偶爾帶男童回家過夜。

王邦鏞將男童屍體裝進行李箱,丟棄在國道一號外側車道旁的草叢中。(翻攝Google Maps)
王邦鏞將男童屍體裝進行李箱,丟棄在國道一號外側車道旁的草叢中。(翻攝Google Maps)

雖然如此,但王邦鏞畢竟是公司的董事長,鄭姓夫妻不敢得罪他,又怕兒子會出狀況,最後決定把兒子送到嘉義縣民雄鄉,讓外公照顧,試圖拉開距離。沒想到王得知後,曾前往男童的外公家找人,讓夫妻倆非常困擾,後來他們將孩子改送往托兒所,不久便發生男童失蹤事件。

針對男童失蹤死亡案,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王邦鏞,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證據鏈完整,判王無期徒刑,不過,案件進入二審之後,卻出現重大轉折,原本對王不利的證人,特別是公司員工,突然陸續翻供,否認曾目睹王對男童有不當行為,王還補充案發當天的行程、交代細節,並請證人作證,強調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二審法院因此改判王無罪,當庭釋放。

對於這樣的結果,檢方無法接受,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證據的取捨有疑義,發回高分院重審,案件此後歷經更一審至更七審,高分院多次判處王邦鏞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又以通聯與勒贖電話錄音秒數不符等理由發回重審,導致案件纏訟超過20年仍無法定讞。期間王未再被收押,在外自由生活,鄭姓夫妻長期承受司法煎熬,最後決定接受王的和解條件。

刑事特搜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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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8 17: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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