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民眾發文說,自己是任職於美語補習班的櫃檯人員,他指出,由於公司內部規定離開教室就需要自行關閉冷氣、電風扇,不然會依照補習班對面國小教室的租借費率「自行吸收」費用,沒想到打掃阿姨發現有教室冷氣運轉近4天,補習班竟要求負責老師與另一名櫃檯人員一起負擔12,500元,網友則直呼相當離譜。
對此,勞動部說明,《工作規則審核要點》規定,公司懲罰內容應不含解僱或扣薪處分,且不得訂定懲罰性或賠償性罰款。勞基法第22條及第26條另有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且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工如因疏失致使雇主受損害時,雇主宜另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勞動部說,若民眾發現事業單位違反工作規則審核要點或勞基法,可詳載事業單位名稱、地址及具體事證,逕向該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請求處理,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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