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生烏」?為何致命?
「生烏」是含有烏頭鹼的有毒藥材,具有高度毒性,口服僅0.2毫克即可能中毒,3至5毫克即可致死。此次事件中,賀某錯誤將「生烏」粉末混入餃子餡料中,導致三人中毒,造成一人死亡。
事件經過為何?如何導致悲劇發生?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2023年冬至當天,賀某負責調製餃子餡,誤將四勺「生烏」粉末加入約200個餃子。當天下午約14時,老闆鄧某與陳某抵達推拿店,一起吃下約90個餃子。食用後三人陸續出現中毒症狀。
鄧某在詢問調料狀況後確診烏頭鹼中毒,陳某建議飲用薑湯,未建議立即就醫。鄧某當時仍為顧客按摩約45分鐘,加速毒素擴散。當日下午18時15分,鄧某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隔日不幸病逝。
法院如何判定各方責任?
新疆新市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指出,死者鄧某作為推拿店經營者,具醫學背景,未將有毒藥材「生烏」與普通調料分開存放,增加誤用風險,且未及時採取正確醫療措施,延誤搶救,承擔70%責任;足療技師賀某未盡基本注意義務,誤將「生烏」粉末當作黑胡椒加入餃子餡,承擔20%責任;醫師陳某知悉中毒後未建議及時就醫,對損害擴大存在過錯,承擔10%責任。
法院判令賀某及陳某共計賠償鄧某家屬36萬餘元人民幣。陳某不服上訴,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專業救治延誤如何影響結果?
法院特別指出,鄧某雖知曉中毒狀況,卻輕信薑湯解毒,且在中毒期間仍持續從事按摩工作,加速毒性擴散並延誤搶救時機,成為其死亡的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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