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妻控訴表示,丈夫在2024年期間不僅與身份不詳的女子過從甚密,還頻繁相約把酒言歡,同年6月丈夫在酒酣耳熱之際,更傳了一段攤牌語音給她,內容透露「妳聽我講,我現在跟我女朋友在一起,我要讓妳知道,我跟妳講過,我對她的感覺」「她現在來我們家,在我房間」等赤裸裸的宣告,這讓妻子心灰意冷,不願親眼目睹丈夫出軌的尷尬場景,只好黯然收拾行囊,搬離共同的居所。
面對妻子的嚴厲指控與鐵證,丈夫在法庭上反駁,辯稱自己其實別有用心,他解釋妻子離家出走整整一年,他為了刺激對方回心轉意,才故意編造「我帶女朋友回家」這種氣話,想看看妻子會不會因為憤怒而主動回來。
然而,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法官審酌妻子提供的錄音證據,確定丈夫傳送的語音背景中存在其他女生的聲音,更有一段佐證錄音,聽見女生坦言「妹妹,我不知道你們怎麼了,他一直跟我糾纏不清,我必須跟妳講清楚」。法官綜合判斷後,認定丈夫的行為已跨越界線,嚴重損害妻子的配偶權益。考量雙方經濟條件等因素,最終裁定丈夫支付5萬元給妻子作為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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