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首度對飲酒者開罰 最高可罰1萬泰銖
根據《曼谷郵報》報導,依規定,泰國的合法售酒時間為上午11點至下午2點、以及下午5點至午夜12點。在下午2點至5點或午夜過後於未持酒牌的場所飲酒,均屬違法。泰國自1972年起即有禁售酒時段的政策,但過去僅限制商家販售,新法則擴大處罰範圍到「喝酒的人」,並加強執法與廣告管制,被視為史上最嚴格的酒精法。
禁酒時段引發混亂 觀光業者憂遭重創
泰國餐廳協會會長查農(Chanon Koetcharoen)指出,新制將讓餐廳負擔沉重。他舉例說,顧客若在下午1點59分買啤酒、喝到2點05分,即便酒在合法時段內購得,也屬違法。這樣的情況在餐飲業十分常見,恐使業者難以經營。
曼谷知名旅遊區考山路業者則透露,執法標準目前不明確,部分店家仍在禁止時段內提供酒水。許多旅客因害怕被罰不敢消費,下午酒類銷售恐腰斬;更有業者憂心官員藉機向商家或遊客「開口要錢」。
依照法律,擁有正式執照的娛樂場所、飯店、觀光專區及國際機場貴賓室可豁免規定,仍能在下午時段供應酒精飲料。但一般餐廳、便利商店與路邊攤必須嚴守禁酒時段,在這些地點飲酒的顧客將可能遭罰。
人民黨國會議員陶皮托(Taopiphop Limjittrakorn)批評,新法恐讓外國遊客「一頭霧水」,在不知情下誤觸法條,損害泰國觀光形象。他主張應開放24小時販售,以配合商業與旅遊需求。
此外,新法也加強對酒類廣告的限制,禁止使用名人或網紅代言,違者同樣面臨至少1萬泰銖罰款。
面對外界反彈,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已指示相關部門檢討,並考慮將全國販售時限延長至凌晨4點,預計2026年初前提出修法方案。
在修法落實前,現行法仍全面實施。旅客若赴泰旅遊,務必避免於下午2點至5點飲酒,否則恐面臨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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