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婦在法庭中指出,當年她未婚生子,不敢幫兒子報戶口,然而隨著兒子7歲將屆齡入學,張婦急需為孩子取得戶籍,便先以「父母不詳」的方式入籍,隨後由郭姓姊夫與姊姊在1990年正式辦理收養手續,她因此成為兒子的「阿姨」。然而,姊姊和姊夫8年後協議離婚,姊夫取得了兒子的單獨監護權。為了能名正言順地陪伴和照料兒子,張婦居然嫁給前姊夫,成為兒子的繼母兼養母。
即便張婦與郭男在2021年再次離婚,她依然選擇與兒子相依為命。直到今年9月15日郭男才終止收養關係,外加張婦姊姊去世,這段領養關係正式畫下句點。母子倆迫不及前往成大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決心用科學證據來驗證彼此是「血濃於水」的母子關係,
鑑定報告結果證實,親子關係概率值高達99.999233%,法官最終依據這份親子鑑定報告,裁定張婦與兒子確實是母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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