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鏡週刊》是媒體,基於第四權監督政治人物,派員跟拍乃調查方法,天經地義;黃委員是政客,卻政媒兩棲,養狗仔無差別跟拍政敵,行政治偵防之實,違反民主法治原理,許多專家學者都以專文譴責,孰料黃委員仍不知反省,竟藉質詢警政署長為涉己個案護航,無下限行徑令人瞠目結舌。
二、黃委員質詢內容更可印證本刊監督時政不分藍綠白,與黃委員「黨狗駭媒」一條鞭只為攻擊政敵,甚至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兩者天差地遠,黃委員企圖以此規避、轉移你犯下的世紀醜聞,不會得逞。
三、本刊為民營媒體,資金合法合規,財報並經會計師簽證及股東認可,關你黃委員何事?縱使你一再誣指本刊,意圖模糊焦點,也不可能抺去你養狗仔的凱思國際資金來源的問題。
本文為涉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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