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的長期用戶A小姐向本刊表示,近2個月來,X瘋傳男子在公共場所全裸、自慰的影片,並標註為「野裸族」,因野裸音似英文的「Yellow」,所以網友也都戲稱這群野裸族為「網黃」。

A小姐向本刊出示X上一則最新的野裸影片,只見一名赤裸僅穿白襪的年輕男子跪地自慰,po文還標註捷運站出口、白襪等關鍵字,約1分鐘的影片結束前,還可清楚看到地上遺留幾滴精液漬,囂張行徑令人咋舌。
A小姐認出影片拍攝地點就在捷運南京復興站內,截圖向北捷公司檢舉,但北捷卻稱拍攝地點非捷運車站管轄地點推託,讓A小姐十分氣憤;另名知情人士B先生也告訴本刊,一名網黃日前上傳在新竹火車站地下道野裸的影片,最後還以全裸姿態靠近一旁躺著休息的街友,PO文寫下:「旁邊的街友們在休息,我也在爽,希望沒有吵到他們。」行徑相當下流。

本刊調查,野裸族拍攝地點遍佈全台公共場所,包括公車、捷運、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系統,都有野裸族的蹤跡,就連陽明山、八卦山、美術館等知名景點也全數淪陷,甚至一般公園內的兒童遊戲區及超市、超商,都成了這些野裸族的表演舞台。
B先生說,野裸族為點閱率或流量,最近越來越明目張膽,他曾看過網黃在河濱公園籃球場拍攝野裸影片,背景還有人正在場上奔馳投籃,後來歪風吹進大學校園,有人甚至在圖書館裡拍攝,完全不怕被後方在K書的同學發現。誇張的是,有學生在Dcard上徵求全台野裸好地點,並相約「一起裸」,也有同好分享成功經驗,除了提醒避開監視器外,還不忘提醒「要有被看到的決心」。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分析,在公共場所裸露並將其拍攝內容上傳網路,行為者可能從中獲得極大興奮和刺激,透過社群獲得點閱率和關注則滿足他們被認可的強烈需求。
警方則表示,野裸族在公共場所公然裸露、猥褻,且意圖供人觀覽的行為已違反《刑法》公然猥褻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將不雅畫面散佈於網路,則違反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公共場所都設有監視器,民眾勿心存僥倖,為博取關注或一時衝動而做出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行為觸犯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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