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芳玉目前在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擔任家事與高齡權益服務主持律師,執業逾30年的她曾任立院性平委員會委員、國發會性平專案小組委員、全國律師聯合會第三屆理事,長期投入家暴防治與援救受暴婦女、外籍配偶等法律工作。

賴芳玉(中)在司改國是會議中,提案通過讓性侵被害人審核被告假釋案。(本刊資料照,劉志原攝)
賴芳玉過去替多位知名女星處理婚姻糾紛,曾接受張清芳、于美人、柯以柔、何如芸、大S、理科太太、黃嘉千、福原愛等人委託,其中最受矚目的,便是助張清芳爭取到16億元的離婚贍養費。
賴芳玉曾在媒體專訪分享經歷,像是替福原愛打官司,因為觀察到福原愛在與江宏傑離婚的新聞中被輿論公審,以及厭女文化不斷發酵,所以非常替福原愛抱不平,願意逆風接下挑戰去幫助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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