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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10歲的小芬(化名)被媽媽的客人性騷後出現自傷行為。(資料畫面)
年僅10歲的小芬(化名)被媽媽的客人性騷後出現自傷行為。(資料畫面)

北市母收錢縱容男客猥褻10歲童! 延宕8個月安置內幕曝光

台北市1名10歲女童小芬(化名),跟有智能障礙、以援交為生的媽媽同住,去年中旬被媽媽的熟客盯上,多次遭到猥褻,媽媽不僅沒制止,還跟對方收錢。率先發現此案的教會志工、同時也是鄰長的A小姐,看到小芬在她面前崩潰大哭,吐露這段不堪回首的悲慘經歷,令她十分心疼。

案發在去年12月底某晚,A小姐在社區發現小芬悶悶不樂,帶她出去吃晚餐,上菜後,小芬遲遲未動筷子,只是低著頭、靜靜地坐在餐桌前,A小姐問她為何不吃?小芬哭著說:「我在家被怪伯伯亂摸亂抱,還被舔腳趾、腳底,我不想回家!」

A小姐進一步追問細節,得知猥褻小芬的怪伯怕是媽媽帶回家的客人,年約60歲,去年下旬某天,他突然抱住小芬、上下其手一陣亂摸,還親她的腳底、舔腳趾,媽媽全程目睹,非但沒制止,還邊看邊數手中的百元鈔。小芬回憶被侵犯時非常生氣,因為媽媽只顧著數錢,不來救她。

小芬很害怕,向老師、社工及鄰居求助,最後鄰居帶她報警,社會局獲報後派員陪同小芬製作筆錄,涉嫌猥褻的男客今年3月已遭起訴,但小芬受創過深,且一時擺脫不了原生家庭,加上社工禁止她安置後,永遠不得與感情深厚的乾爸乾媽見面,8月中旬一時情緒失控,竟然憂憤自殘,所幸無礙。

小芬的乾爸B先生說,去年底,警方受理報案後,小芬就應該被安置、與媽媽隔離,避免繼續被猥褻!但社工認為要提升小芬媽的教養能力,小芬應該要跟媽媽住在一起,完全無視小芬的恐懼與不安,讓她活在性犯罪的陰影之下,令人無法接受。

A小姐等鄰居看不下去,向本刊及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議員參選人馬郁雯投訴,經媒體與民代關心,社會局才協調社福機構安置。許淑華痛批,台北市的兒少保護制度出現結構性破口,才會讓小芬活在煉獄裡,全案拖了8個月,仍然卡在「等待面試、入住評估」階段。馬郁雯則表示,台北市的社會安全網形同虛設,甚至把小芬推回無助的懸崖,呼籲市府通盤檢討、接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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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鏡新聞》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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