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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波特王和前東家纏訟多年。(資料照,翻攝波特王臉書)
網紅波特王和前東家纏訟多年。(資料照,翻攝波特王臉書)

昔控前東家欠款、慣老闆 波特王官司吞敗倒欠284萬元

網紅「波特王」原以撩妹搭訕話術內容起家,近來則以反共立場為主,2022年和前東家聚暘新媒體鬧翻,波特王自立門戶拍片控前老闆李咸臻(Mars火星叔叔)積欠款項、慣老闆等,波特王因此挨告毀謗,雖然刑事獲判無罪,民事賠償部分經高雄高分院審理,認定扣除分成後,波特王反倒欠前公司284萬餘元。

波特王2022年6月對外宣告離開前東家聚暘新媒體,雙方正式鬧翻,波特王還幾度透過影片指控前老闆罪狀,包含欠款、限制拍攝政治內容等,被李咸臻告上法院,不過隔年5月毀謗案判決無罪。

雙方民事賠償訴訟結果則在近日出爐,高雄高分院指出,波特王在合約期間的YouTube頻道分潤,扣掉個人分成後,應上繳公司款項達379萬4,450元,由於聚暘新媒體也延遲給付約195萬元費用,兩相抵銷後,波特王仍欠公司約28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面對判決結果,聚暘新媒體透過聲明指出,4年來如同在地獄前行,「感謝法官還清白,也證實波特王一開始就是在說謊帶風向」,稱波特王當初與前女友另起爐灶而陷害公司,並呼籲外界人生路上慎選合作夥伴。波特王則在截稿前暫無公開回應。

更新時間2026.04.16 15:5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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