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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死鄰居夫妻的高雄男子吳龍滿遭判處死刑。(資料畫面)
砍死鄰居夫妻的高雄男子吳龍滿遭判處死刑。(資料畫面)

當2幼童面殘殺鄰居夫妻 高雄惡鄰吳龍滿二審仍判死

回顧案情,2023年9月15日上午7時許,吳龍滿預藏刀械,趁羅家大門未閉之際逕行闖入,他不顧羅家當時僅5歲與6歲的幼子在場,殘忍地在客廳與臥室接連刺殺羅男與蔡姓妻子,導致兩人當場身亡,孩子們驚恐目睹父母遇害全程,狂奔下樓向管理員求救,而吳男則騎機車逃往屏東,同日遭警方拘捕。

在審理期間,吳男的態度令法官與家屬極為憤怒。根據一審判決書,儘管血跡DNA證據確鑿,且幼子指證歷歷,吳男仍堅稱沒殺人或行使緘默權。吳男在接受鑑定時威脅醫護,甚至在庭上當眾對被害人家屬叫囂,指稱死者蔡女的父親「更該死」,被法官認定完全沒有教化可能。

二審期間,吳男竟要求傳喚目睹雙親遇害的孩子出庭作證,企圖對稚子進行二度傷害,所幸合議庭徵詢醫師後,裁定保護孩子不需出庭。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維持死刑的理由包括,吳男犯案前預備刀械、行凶後計畫性逃匿,顯示其具備完全的辨識與控制能力。考量其犯案動機僅因噪音糾紛便奪走兩條人命,並在年幼孩子心中留下永恆創傷,惡性極其重大。法官認為,吳男至今未曾向家屬道歉,且犯後態度極度惡劣,最終決定維持原判,處以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2026.01.14 09: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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