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我們要來檢舉立法院的官員,有沒有瀆職、包庇、爛權的事情。」民進黨立院黨團到監察院陳情,要求彈劾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和法制局長郭明政。因為綠委要求提供高虹安貪污案判決關鍵的「立院回覆高院之函文」,至今沒有下文。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居然還要行文給秘書長我們才能拿到,從昨天下午提出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看到到底立法院出給高等法院的公文寫些什麼,有什麼見不得的地方?」
綠營緊咬法制局長濫權代表全體立委,且高虹安助理費因一紙立院函文「被解套」,其中函文內容與陳玉珍助理費提案高度相似。立委(民)張雅琳:「陳玉珍的提案立法說明裡面說,這是彌補其財力不足,對立法委員之補貼,助理費性質屬於立法委員實質薪資的一部分。立法委員對這樣子的補助費有完全處分權限,其運用範圍亦不以助理費為限。我們可以看到高院新聞稿其實也是去強調說,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所需之財力不足,是不是非常的像?」
綠營推論背後關鍵人物就是法制局長郭明政。不過攤開民國81年《立法院組織法》修法,當時提案的立委陳水扁特別強調,修法目的是「建立公費助理制度」,並非圖利自己,與立院函文稱助理費是「實質補助、彈性勻用」的解讀大相逕庭。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當時是用聘用人員條例的方式來詮釋立法院的公費助理,聘用人員絕對不是拿委員可自行雲之利用的薪資來給付的。當年陳水扁擔任立委的時候,也是希望回歸到聘用人員條例當中的性質來進行聘用。這一點歷史的過往,就可以再度凸顯出日前立法院函覆給高院,對於助理費性質說明之荒唐、可笑,完全不足以代表當時立法委員的立法原意。」立院函覆的詳細內容是否錯誤解讀或為他人解套,是高虹安貪污案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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