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男於28日國道1號北上楠梓路段,從行駛中的自小客車摔落,並翻滾至隔壁車道,左側車輛及時閃避,險些造成碰撞意外,而後方車輛見狀也緊急煞車,才未釀成傷亡。
目擊民眾的行車記錄器拍下整個過程,只見洪男在車道上翻滾數圈後自行爬起、翻越護欄離開現場,畫面被PO至臉書社團後引起熱議;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洪男當時與一名女性及2名男性同行,原要前往左營地區協商債務糾紛,經查證,車內人員並無強暴或脅迫情形,屬民事糾紛,但洪男的行為已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依法偵辦,並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開罰3千至6千元罰鍰。
國道警方提醒,此類行為極度危險,不僅威脅自身生命安全,也可能引發連環追撞,呼籲民眾遇到突發情況應保持冷靜,等待車輛安全停靠路肩再尋求協助,切勿在行駛中做出危險舉動。
★《鏡新聞》關心您: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