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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遭收押禁見。(資料畫面)
徐春鶯遭收押禁見。(資料畫面)

徐春鶯涉反滲透法遭收押 民眾黨回應了

新北地檢署偵辦徐春鶯等人涉嫌違反《反滲透法》等多起案件,於11月26日持搜索票,同步搜索徐春鶯之住居所等共11處地點,帶回徐春鶯等7名被告,以及相關證人12人,以釐清案情。

檢察官訊問徐春鶯等人後,認定徐春鶯涉犯《銀行法》 第125條第1項、《刑法》 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刑法》 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反滲透法》 第4條第1項:受滲透來源指示或資助,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及宣傳支持、《反滲透法》 第9條: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為直轄市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等罪。

檢察官認為徐春鶯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已於今日下午裁定准許羈押禁見。

針對媒體報導,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遭收押禁見一事,台灣民眾黨聲明如下:

一、 台灣為法治國家,司法獨立與程序正義是民主法治之基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在相關事證釐清之前,任何國民之合法權益與人身自由均應獲得應有之保障。

二、 針對徐春鶯主委遭收押一案,目前無從得知所涉案件之理由,本黨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三、 籲請檢調單位勿枉勿縱,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與偵查不公開原則,別再重蹈恣意政治操作,不惜葬送司法公信力的覆轍。

更新時間2025.11.27 17: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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