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祖海產加工廠正式聲明
一、關於澎湖縣衛生局查核及產品資訊之澄清
本公司於114年4月接受澎湖縣衛生局查核,主管機關所指「有效期 10.11.2026」之澎湖生鮮丁香魚產品,實為113年之生產批次。本公司已於查核當下向衛生局明確說明,店內並無販售任何澎湖生鮮丁香魚之產品。
二、本公司已依規定主動處理該批次產品
於接獲檢驗結果後,本公司即刻主動通知所有下游廠商,說明該批澎湖生鮮丁香魚重金屬鎘檢出異常之情形,並要求全面回收與銷毀,完全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執行。
三、114年度丁香魚產季:本公司已全面停止販售
為確保食品安全,本公司於114年丁香魚產季開始後,即主動將多批次原料送交SGS檢驗重金屬含量。經多批次檢測後,仍發現鎘值超標,本公司遂即決定:
114年度全面停止販售所有供作食用之澎湖生鮮丁香魚,並已主動通知所有下游合作廠商。
本公司秉持「食品安全優先」之最高原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大眾健康之產品皆採取最嚴格的防護措施。對於本次報導中失實之內容,本公司將保留一切民刑事法律追訴權利,絕不寬貸。
敬請相關大眾、媒體及相關平台 勿再引用或轉載不實資訊,避免造成更多誤解與法律責任。
此致
敬請周知
澎祖海產加工廠
114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