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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國籍法》修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國籍法》修法。

遭解職中配村長淚喊「黑熊要我滾回中國」 藍擬修國籍法保障參政權

原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遭到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明,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擔任民選公職,1年內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外的其他國籍,沒有解釋的空間。鄧萬華哽咽表示,每天半夜,她的手機都有黑熊、青鳥打電話要她滾回中國,「請問總統賴清德、內政部長劉世芳,我到底有哪一點不符合台灣媳婦的資格?我難道不是新台灣之子的母親嗎?」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0日)舉行記者會給予聲援,總召傅崐萁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不容賴清德政府踐踏,鄧萬華、南投縣議員史雪燕都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入籍台灣滿10年後,就擁有參政資格,但劉世芳卻扭曲法律解釋,利用《國籍法》否定、踐踏《憲法》,實在令人髮指。

書記長羅智強指出,在《憲法》之下,中國地區不是外國,沒有《國籍法》適用問題,規範中配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是《國籍法》,民進黨現在就是違法濫權在打壓中配。國民黨團為了保障中配的合法參政權,將會提出修法,直接修訂「防小人條款」,明定中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則強調,「不能喊統一、不應該表現要統一」是台灣的主流民意,國民黨開鍘喊統一的黨員,卻又容許國民黨主席去拜中華民國的叛將,這樣的雙標讓人難以理解,不知道國民黨到底用什麼標準來自我要求,更不要說拿這個標準去要求內政部或其他行政部門。

更新時間2025.11.20 15:1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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