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局8月發布一份報告,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上任後,任命立院法制局長郭明政等人所撰寫,報告中引用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所述:「司法判解之既成先例,於法律位階上固有其相當之參考價值,惟僅係藉由其論理之說服力影響其他政治部門,憲法判決對於立法機關課以未來立法義務,欠缺憲法及法律依據,其拘束力存在疑義,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以上外國及我國學者之看法,殊值參考」。
其中憲法判決對於立法院的約束效力,「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引發討論。今吳思瑤也針對報告砲轟,她指出,每個立委都要恪遵憲法來履行職責,且藍白立委日前通過的紀念日條例中,就有行憲紀念日,反問「為什麼天天都在挑戰憲法、違反憲法」。
吳思瑤表示,憲法明文規定,釋憲是司法院權力,立法院則是制定法律,且司法院的憲法解釋對全國各機關、人民皆具效力,「當然包括立法院」。吳思瑤認為,法制局的法律意見報告,「可看出立法院長、秘書長、議事組議事不中立,現在連法制局都不中立」。
吳思瑤認為,立院法制局報告內容提及立法院對憲法的解釋僅有尊重的義務,並沒有遵從的必要,就是亂寫一通,「完全都只引用國民黨御用學者錯誤的法律判斷、違憲主張」,她也質疑報告如此解釋背後動機,「啟動國會擴權2.0?把它作為一個試金石,作為一個先丟出來測風向的嘗試,希望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