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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因侵占公物遭判刑。(資料照,翻攝金防部臉書)

貪7990元洗衣機遭判6年8月定讞 前少將「二度再審」都被駁

記者|林婉珺

判決書指出,林男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4日間派任金防部少將參謀長,執掌部隊採購業務,2018年將部隊採購7,990元洗衣機寄回台南老家,不過侵占消息在部隊傳開後,他為了掩飾犯行,自費添購同機型洗衣機放置營區,並將老家洗衣機運回金門,寄存在不知情的友人工務所。

全案經檢方偵查起訴,林男一審遭金門地院依侵占公用財物罪判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林男提上訴後,二審金門高分院認為原量刑仍屬過重,難認已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及比例原則,因此撤銷改判6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案再經上訴,今年初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不過林不服判決結果,兩度聲請再審都遭駁回,抗告也被駁,全案確定。

此外,據監察院彈劾報告書顯示,林承家曾利用職務侵占6瓶高粱酒,並浮報帳目,像是利用部隊伙食費宴請同仁聚餐,還命下屬以公務車載親友遊玩金門等,監院除依法提案彈劾,也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

更新時間 2025.08.0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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