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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名男子冤獄度過16年改判無罪後,卻因超速遭警察擊斃。(路透社)

冤獄16年獲賠千萬賠償金 非裔男超速拒捕「遭警開槍射殺」

記者|曾子庭

根據外媒報導,當時倫納德庫爾自行開車,途經喬治亞州前往佛州探望母親,在限速9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至少112公里超速行駛,因而被警察攔停。原本倫納德庫爾積極配合調查,但聽到自己又將被逮捕,讓經歷16年冤獄的他相當崩潰,拒絕配合調查,激動撲向臨檢員警,第一時間員警使用電擊槍,但沒能阻擋倫納德庫爾的攻勢,於是員警拔槍射擊,後續將倫納德庫爾送醫搶救,仍然回天乏術。

喬治亞州警局強調,對此事件發生感到遺憾,表示處理過程完全按照合法程序。而槍殺庫爾的警官身分不明,警方開槍是否有「種族」考慮因素尚未釐清。協助倫納德庫爾脫離16年冤獄的民權組織表示,要求喬治亞警方提供當事警察的隨身密錄器影片,以查明真相。

據美國《紐約時報》報導,倫納德庫爾在2003年時,因涉嫌持武器搶劫沃爾格林(Walgreens) 商店共1,700美元(約新台幣5.4萬元),被佛州法院判無期徒刑,倫納德庫爾始終宣稱自己無罪,並在「佛羅里達州的無罪專案」(Innocence Project of Florida)的支持下,讓佛州法院重新調查,發現倫納德庫爾的不在場證明從未在法庭上提出過,當時倫納德庫爾離事發地點十分遙遠,認定罪證不足,於2019年無罪釋放,倫納德庫爾在53歲時獲得佛州法院通過冤獄賠償。

更新時間 2023.10.2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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