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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攝自小S徐熙娣臉書)

黃子佼再提22年前「大小S毒趴」 警方提2點原因難再查

記者|林妏緹

黃子佼爆料內容曝光後,再次掀起社會關注,北市警局回應,指黃子佼爆料內容空洞且無相關事證,加上踢爆陽明山開毒趴事件為2001年,其1級毒品追訴期為20年、2級毒品追訴期為10年,因此早已過了相關法定追溯年限,換句話說相關事件已難追查。

黃子佼除了重提22年前大小S參加在陽明山高級別墅舉行的「露天搖頭性愛派對」,也提到跟大小S去南韓時被硬塞藥,「他們就在飯店一起嗑藥,我非常不想,身邊的朋友包含阿雅、范曉萱等都知道,我被邀請、被說服、被硬塞,我不快樂!」還說具俊曄把他抱進浴室逼他一起吸。

對此,大S昨(19日)也第一時間發布聲明做出回應,除了澄清兩姊妹未有吸毒外,也護尪表示,「具俊曄先生曾於2009年在韓國主動提告媒體,並公開於記者會上表明堅決不碰毒的立場,請大眾媒體不要因為他在夜店工作就三番兩次指控他吸毒。」 並強調公司將對所有的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以法律捍衛自身的權益。

★《鏡新聞》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更新時間 2023.06.2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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