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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商銀一名女行員監守自盜一千萬,遭法院判刑。(資料畫面)

兆豐銀女行員為愛「3招搬走1千萬」 偷香奈兒現金下場曝

記者|饒偉生

判決指出,27歲陳女在銀行任職5年多,去年間她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暱稱「走」的男網友,兩人雖素未謀面,但因「走」花言巧語不斷,還聲稱想與她共組家庭,使得陳女逐漸步入愛情陷阱。

「走」以各種話術取信陳女後,又聲稱自已的財產因投資虛擬貨幣被卡住,急需資金,希望陳女能幫忙,好讓兩人能順利結婚。陳女不疑有他,拿出積蓄幫忙,但因「走」的資金缺口實在太大,陳女最後竟對銀行動起歪腦筋。

去年7月起,陳女多次利用辦理行內自動櫃機補鈔業務機會,趁主管、工程師不注意時,擅自從櫃員機內鈔匣取走現金,或利用清點客戶香奈兒存款機會下手,某次還以補鈔為由,進入金庫領取300萬元後,挪用其中220萬元。總計A走1001萬餘元。

此事直到後來,基層議論紛紛有行員遭愛情詐騙才曝光。陳女到案坦承犯行,並償還188萬餘元給銀行,但始終未獲被害人諒解。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女圖謀私利,利用處理銀行客戶存款清點及自動櫃員機補鈔、保養、排除故障等機會,挪用、侵占銀行款項,除危害社會交易安全及國家金融市場秩序,也損害人民對銀行制度之信賴,但考量陳女坦承犯行、無前科,因此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判她3年6月徒刑。

更新時間 2022.12.0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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