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2022年9月結婚,不料婚姻僅維持3年,陳女驚覺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行為異常,深入調查後竟發現丈夫背著她與另一名劉姓男子發展出不尋常的同性地下情。雙方不僅以「老公」親密相稱,甚至還在外面共同租屋同居。陳女心碎離婚並怒向劉男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 20 萬元。橋頭地院橋頭地院審理後,判劉男應賠償陳女15萬元。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2022年9月結婚,不料婚姻僅維持3年,陳女驚覺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行為異常,深入調查後竟發現丈夫背著她與另一名劉姓男子發展出不尋常的同性地下情。雙方不僅以「老公」親密相稱,甚至還在外面共同租屋同居。陳女心碎離婚並怒向劉男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 20 萬元。橋頭地院橋頭地院審理後,判劉男應賠償陳女15萬元。
判決指出,陳女與黃男結婚後,劉男在黃男婚姻存續期間與其交往。陳女事後掌握兩人極為親密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租約影本作為鐵證。
對話內容顯示,劉男與黃男不僅頻繁互稱「老公」,多次露骨談論性事及各自的性癖好。兩人在訊息中更不避諱告白「我愛你」、「我現在生活唯一期待就是看見你」,黃男甚至向劉男提及正準備與陳女辦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