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王姓男子被控今年2月間,在北市萬華區一家娃娃機店內,趁一名女子A女擺放機台貨物時,從其身後經過並伸出右手碰觸臀部,遭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大逆轉,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王男當時是以「右手手背」滑過,且王男雙眼罹患老年性黃斑部病變、視力不佳,難認有性騷擾犯意,最終判處王男無罪。
一名王姓男子被控今年2月間,在北市萬華區一家娃娃機店內,趁一名女子A女擺放機台貨物時,從其身後經過並伸出右手碰觸臀部,遭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後大逆轉,法官當庭勘驗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王男當時是以「右手手背」滑過,且王男雙眼罹患老年性黃斑部病變、視力不佳,難認有性騷擾犯意,最終判處王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2月1日下午4點多,王男行經萬華區某夾娃娃機店時,趁A女專心整理機台商品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碰觸A女臀部1至2秒,致A女感到驚嚇害怕,事後在同事B男陪同下報警處理。
開庭時王男堅決否認犯行,辯稱當時進入店內係為了尋找兒子,因腰痠想找椅子休息,當時走道左側有其他顧客,自己因罹患雙眼老年性黃斑部病變、視力不良且走路搖晃不穩,行經狹窄走道時若有碰觸也是不小心擦過,絕對沒有故意性騷擾。王男並提出醫療診斷證明,證實右眼曾接受手術且雙眼現今視力狀況極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