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月,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刊出一篇〈引進鞭刑制度違反民主潮流〉,嚴厲批評所謂的鞭刑制度。文章指稱,此種刑罰是以特製的鞭子,浸以特製之藥水,執行是脫去全身衣物,綁在特殊的刑具上,並且分次執行;執行後傷口不易癒合,且疤痕難以除去,成為一生擺脫不去的犯罪記號。文章認為,「如果鞭刑可以採行,將難保不會基於同一理由,而採行『宮刑』、『刺刑』、『刖刑』等早已為我國法制史所丟棄之制度,如此將造成法制之倒退,對於人權保障制度,為重大傷害。」「鞭刑屬於專制時期刑法報復主義下的產物,實不宜存在於今日之刑法法典中。」
此文的作者陳春生,時任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他寫完這篇文章隔一年,就被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大法官,直到2016年才卸任;按現在的說法,陳春生就是所謂的「馬系大法官」、「國民黨大法官」。陳春生還有一位名聞遐邇的老婆,就是操刀《憲法訴訟法》,癱瘓掉憲法法院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