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10日公布完整判決書,法官在量刑理由中寫明,檢廉在柯文哲辦公處查扣到撕碎的便條紙「「晶華→orange出國」,接著柯文哲的隨行秘書許芷瑜剛返國又急在2天後訂機票赴日,可見柯文哲確有指示共犯或證人離境之舉。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10日公布完整判決書,法官在量刑理由中寫明,檢廉在柯文哲辦公處查扣到撕碎的便條紙「「晶華→orange出國」,接著柯文哲的隨行秘書許芷瑜剛返國又急在2天後訂機票赴日,可見柯文哲確有指示共犯或證人離境之舉。
柯文哲遭判17年有期徒刑,法官在完整判決書列出四大量刑意見,其中提到:柯文哲曾為我國主要在野黨黨主席,還曾代表民眾黨於2024年參加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是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參與政治選舉、掌握政策走向過程必然深知民主法治重要性,卻在案件進行偵查、審理時,形成的結論有情緒上不滿,無論是對案件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均應尊重憲法前開規定捍衛審判獨立誡命。
法官認為,審理過程中應聚焦於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攻防,而非以逸脫於法院認事用法範疇外的方法,使法院承受不當壓力,意圖使法院無法依其確信適用法律作出判斷,干擾法院獨立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