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一名王姓婦人2023年11月搭乘友人的車進入社區地下停車場,在機械車位尚未完全停妥前,無視「乘客嚴禁進入」警語,強行擠進車台邊緣想從後座取物,結果失足墜落深達一層樓的維修機坑、身受重傷。王婦以「不認識繁體字、看不懂告示牌」,向管委會求償125萬餘元。新竹地院認定事故主因是王婦違反安全規範,強行闖入禁止區域,與社區設施無關,判決王婦敗訴,管委會一毛都不用賠。
新竹一名王姓婦人2023年11月搭乘友人的車進入社區地下停車場,在機械車位尚未完全停妥前,無視「乘客嚴禁進入」警語,強行擠進車台邊緣想從後座取物,結果失足墜落深達一層樓的維修機坑、身受重傷。王婦以「不認識繁體字、看不懂告示牌」,向管委會求償125萬餘元。新竹地院認定事故主因是王婦違反安全規範,強行闖入禁止區域,與社區設施無關,判決王婦敗訴,管委會一毛都不用賠。
這起意外發生於2023年11月24日下午1時,王婦搭乘王姓友人駕駛的自小客車,回到竹東鎮「東方新都第三期社區」。當車子開進123號機械車位時,王婦急著到後座拿東西,竟然無視車位旁貼得滿滿的「警語」,當車台還在運作、尚未停妥前,就急匆匆地想從車台邊緣窄縫擠入後座取物。
不料,這一擠不僅沒拿到物品,王婦反而踏空跌入車位後方一個長、寬各3公尺、深達一層樓的維修機坑。這驚天一摔,王婦左側氣胸、肺挫傷、肋骨骨裂、薦椎骨折及脾臟破裂等重傷,險些就在自家地底停車場「領便當」。王婦越想越不甘心,認為管委會沒有修繕照明設備,沒有在機坑周圍加裝防護欄網,忽視居民安全,開出醫療費、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共125萬45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