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許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把到年僅12歲的小蘿莉,兩人確定交往後相約大遠百影城碰面,許男竟色心大起,不顧公共場合抱著小女友猛喇舌,事件曝光後挨告猥褻。一審判處許男6月徒刑,他趕忙與對方洽談賠償5萬元和解並上訴,但二審法官調查發現許男不但和解拖拖拉拉,甚至一毛錢都沒付,痛批他「難認確實悔悟」,狠打臉駁回上訴定讞。
高雄許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把到年僅12歲的小蘿莉,兩人確定交往後相約大遠百影城碰面,許男竟色心大起,不顧公共場合抱著小女友猛喇舌,事件曝光後挨告猥褻。一審判處許男6月徒刑,他趕忙與對方洽談賠償5萬元和解並上訴,但二審法官調查發現許男不但和解拖拖拉拉,甚至一毛錢都沒付,痛批他「難認確實悔悟」,狠打臉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20多歲的許姓男子去年3月間,與就讀國中的小女友前往高雄大遠百威秀影城看電影,同行的還有小女友的妹妹,許男竟在影城內不顧大庭廣眾,抱著小女友強行親吻。事後小女友在IG曝光此事,許男被依未滿14歲女子為猥褻罪嫌起訴。
因許男偵查中就坦承犯行,高雄地院一審以他戕害少女身心,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審酌許男另有類似犯行前科,因此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許男嚇得提出上訴,表示他有意願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希望法院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