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機動中隊員警林育丞,本月7日勤務結束繳械時,竟膽大包天以「模型槍、假彈」企圖蒙混過關,私藏警用手槍及11發實彈。台北地檢署昨(13日)發動搜索並拘提林男到案,訊後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機動中隊員警林育丞,本月7日勤務結束繳械時,竟膽大包天以「模型槍、假彈」企圖蒙混過關,私藏警用手槍及11發實彈。台北地檢署昨(13日)發動搜索並拘提林男到案,訊後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據調查,林育丞本月7日下午5時許執行完巡邏勤務返回寢室,隨後依規定前往槍庫繳交裝備。值班人員清點時,發現林男繳回的竟是與配發裝備不符的「PPQ模型槍」及11發假子彈。
保二總隊立刻清查,當場在林男個人的手提袋腰包內搜出遭私藏的真槍實彈,林男當時辯稱是因為「勤務過於疲累」才不慎誤繳,但說法明顯沒有邏輯,林男在案發後緊急於本月10日匆忙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