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去年不滿遭民進黨質疑,指他在朝野協商時打「無聲電話」阻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發言,柯建銘更公開指責「羅智強有電話來打斷我」,害他名譽受損,提告向柯建銘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柯建銘所言有憑據,應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判羅智強敗訴,柯建銘免賠。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去年5月15日,當天立院朝野協商時,柯建銘在發言被電話聲打斷後指責羅智強:「剛才羅智強有電話來打斷我發言」、「在關鍵時刻羅智強都偷偷打電話給我」、「我就當你在玩,你玩得高興就好了」、「不要耍這種小手段嘛!」儘管羅智強當場否認,但柯之後又於6月受訪時提起指稱「我就知道是羅智強打的,是男人就認。」
羅智強提告主張,事後檢方查出該電話實為一名陳姓男子所撥打,並非他本人,且通聯紀錄也證實清白。羅智強認為,柯建銘在多次澄清後仍持續誤導輿論,其他民進黨立委及議員也跟進質疑是他撥打無聲電話騷擾柯建銘,導致他被大肆批評、名譽受損,因此向柯建銘等人提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