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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讓台灣坐上資料治理的談判桌 《個資會組織法》不能再等
台灣長期缺乏個資保護的專責機關,在個資保護的討論與倡議上已經落後不少國家。東方IC

投書:讓台灣坐上資料治理的談判桌 《個資會組織法》不能再等

崔家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法小組成員

一年前,行政院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後者針對個資法修正的草案內容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正式三讀通過,完成修法,賦予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下稱個資會)更多權限處理個資外洩的事故。然而讓個資會得以正式成立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卻未能一同衝線達陣,形成有實體法責任與義務,卻沒有正式成立的主管機關之詭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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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7 15: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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