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歲王姓女子曾是貿易公司負責人,但2018年遭新北市政府命令解散,隨後竟淪為詐騙集團面交車手,假冒券商外務員騙走173萬餘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王女具有豐富智識經歷,卻以假名簽署文件、並將鉅款棄置輪胎下交件,明顯違背常理,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2年,未來還得面對被害人百萬求償。
王女擁有多年商場資歷,曾以600萬元資本額成立貿易公司,在業界打滾長達15年,直到2018年公司遭命令解散後,職涯疑似陷入低谷,為了區區2000元酬勞鋌而走險。
判決指出,被害人於2024年7月間遭詐騙集團鎖定,受邀加入名為「天宏證券櫃買中心」的投資網站。詐騙集團成員佯稱只需依指示面交現金或匯款,即可獲得高額獲利,導致被害人信以為真,並與對方相約在同年9月2日,於台北市內湖區一家八方雲集面交173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