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底存不存在?台南地方法院近期出現兩極見解。本月13日,一名法官才在判決書中洋洋灑灑以此概念法律上不存在為由,駁回原告求償;僅隔3天,另一名法官則堅持「配偶權」實際存在,針對一起人妻與女同事發展出的「女女婚外情」,認定已侵害丈夫權益,於16日判決小三須賠償15萬元。
到底存不存在?台南地方法院近期出現兩極見解。本月13日,一名法官才在判決書中洋洋灑灑以此概念法律上不存在為由,駁回原告求償;僅隔3天,另一名法官則堅持「配偶權」實際存在,針對一起人妻與女同事發展出的「女女婚外情」,認定已侵害丈夫權益,於16日判決小三須賠償15萬元。
日前台南地院有法官以上萬字論述,認為不應強以民法介入審查人民婚姻,判定配偶權不存在。然而,審理本案的法官則持相反意見,強調配偶因婚姻契約互負誠實義務,若一方行為不誠實,足以嚴重破壞婚姻信賴與家庭穩定,即屬侵害身分法益,且「不以發生性行為為限」。
本案原告蔡姓男子指出,他與黃姓女子於2020年結婚並育有1子,2024年11月,他意外在妻子手機中發現與顏姓女同事的鹹濕對話,妻子隨後坦承外遇,顏女在對質時也承認此事。蔡男深受打擊,於去年2月與妻離婚,並向顏女求償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