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發生性侵事件!一名受刑人趁舍友熟睡時,竟見色起意、以手指侵入對方,事後甚至還以「睡覺時不小心摸到」為由否認犯行,還反控對方曾向自己索賠。苗栗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審理後,認定該受刑人構成乘機性交罪,一審判其3年10月有期徒刑;二審認為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發生性侵事件!一名受刑人趁舍友熟睡時,竟見色起意、以手指侵入對方,事後甚至還以「睡覺時不小心摸到」為由否認犯行,還反控對方曾向自己索賠。苗栗地方法院勘驗監視器審理後,認定該受刑人構成乘機性交罪,一審判其3年10月有期徒刑;二審認為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苗栗一名洪姓男子因犯案入獄,與阿明(化名)同為苗栗看守所舍房舍友,怎料洪男2024年4月14日晚間9時38分許看見阿明側躺在地鋪上熟睡時,竟見色起意、趁機猥褻,先是隔著內褲撫摸阿明臀部,發現阿明仍未醒來,食髓知味的洪男接著伸手進入阿明內褲,以手指插入其隱私部位,痛得阿明雙腳抽動而驚醒,但當下因驚慌失措而未立即反抗。
洪男誤以為阿明仍在熟睡,便繼續撫摸其臀部,直到同房舍友下床活動才停手;事發後,阿明立即以紙條向同房舍友求助,隨後被舍友建議通報。獄警到場後,先將洪男調離舍房,並製作筆錄,隨後通報警方處理,並安排阿明隔日下午前往醫院驗傷,全案隨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