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大樓地下停車場淪砲房!新北市政府某局處2名同單位不同科室的已婚公務員A男及約僱人員B女,自2014年開始發展不倫戀,雙方交往長達10年,多次利用午休時間,一同到A男停放在市府地下停車場的車上共進午餐,飯後順便「翻雲覆雨」。豈料,2人感情生變後,B女卻指控男方性侵,一狀告進地檢署,意外讓市府地下停車場的午休春光外洩。
市府大樓地下停車場淪砲房!新北市政府某局處2名同單位不同科室的已婚公務員A男及約僱人員B女,自2014年開始發展不倫戀,雙方交往長達10年,多次利用午休時間,一同到A男停放在市府地下停車場的車上共進午餐,飯後順便「翻雲覆雨」。豈料,2人感情生變後,B女卻指控男方性侵,一狀告進地檢署,意外讓市府地下停車場的午休春光外洩。
B女指控,他與A男為新北市府某局處同事,2014年間2人因任職同單位,一起接業務逐漸熟識,但僅止於同事關係並無私交。B女稱,男方從5、6年前開始,會以談公事為由,午休時找她一起去地下停車場,邀他上男方的轎車共進午餐。
女方聲稱,2人起初只是在車上共進午餐,後來對方開始強行留她在車上午休。自去年8、9月起,A男開始會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甚至強吻她,逼她車震,前後性侵她3次。女方聲稱不堪受辱,才會一狀告進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