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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爆出詐領助理費高達1412萬餘元,支出明細曝光。鄒保祥攝

林宜瑾詐領1412萬成「家用金」!挪用公費明細曝光 買花送母、洗馬靴還繳稅

作者|鏡報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爆出詐領助理費高達 1412萬餘元,不僅金額龐大,根據檢方掌握的服務處帳本更揭露,她把「公費」當「私帳」在花,報支項目五花八門,從媽媽手機費、鮮花、馬靴保養,甚至連報紙訂閱、機車維修、家裡抓漏防水都用助理費支付,讓檢方痛批「與公務毫無關聯」。

根據南檢起訴書,林宜瑾自98年至113年間歷任議員、立委,長期以虛報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費,再將款項挪入服務處帳戶。檢方清查財報時驚見一連串離譜開銷:102年報「鮮花(林媽媽生日)」700元、「議員自宅自由時報」3,600元、「成大門診拿藥」510元、「議員馬靴保養」400元、「議員衣物乾洗」1,370元,甚至還有「林媽媽手機費」與「購土魠魚郵資」等私用支出。

到了104年,她又以公費支付「林媽媽護照更換」1,400元、「議員全家辦市民證」480元、「居家抓漏防水」3,600元,連家裡的漏水修繕都報在助理費裡。檢方形容,帳目內容「公私不分、形同自家帳本」。

108年仍未收斂,繼續以「議員衣物乾洗」報支4,610元,「自由時報一年份(東橋)」3,600元,「林媽媽機車維修」1,150元全用公費支付;到了近年,她甚至還以「綜合所得稅」與「年度委員所得稅」等名目報帳,將公款拿來繳自己稅金,作法離譜。

檢方指出,這些支出與議員或立委職務毫無實質關聯,明顯將助理費挪作私用。林宜瑾已在偵查中自白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但仍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依法最重可處7年以上徒刑並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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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5.10.1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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