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名陳姓男子開設國術館,趁推拿之際要求25歲女子小琳(化名)脫去衣褲,前後4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名陳姓男子開設國術館,趁推拿之際要求25歲女子小琳(化名)脫去衣褲,前後4次於推拿床上對她猥褻,還誆稱這些「治療」是為刺激內部神經,並傳訊息稱讚「上下的顏色真棒」,遭小琳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犯行屬實,依4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為新北三重區國術館負責人,受害者小琳因全家長期都找陳男推拿,對他十分信任,平時甚至以「阿北」稱呼,未料陳男卻藉此伸出狼爪。陳男於2022年5月至7月間,以及2025年7月間,趁小琳前來國術館推拿之機,誆稱「穿內褲會影響治療」,要她脫光衣物以盤腿姿勢躺在推拿床上,並在按摩時用手掌按壓乳房、以手指沾口水撫摸私密處、以舌舔下體,宣稱「口水比較健康」、「這樣刺激會感受到顏色」、「我是在刺激妳的內部神經」,前後共得逞4次,直到小琳察覺不對勁才報警。
陳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替小琳進行背部推拿,「刺激內部神經」指的是按肩頸穴位,「顏色很棒」則是形容舌頭與嘴唇的顏色,且他同年4月心臟病發手術後無法用力,根本沒有開業。法官認定,陳男第1次侵害小琳後,曾傳訊「唾液好處整理」給小琳,小琳明確回覆「我知道啊,不過真的不要」、「不是怕,就是不喜歡」,明白表達拒絕。
第2次侵害後,陳男又傳訊「昨天認真看了,顏色確實很棒,上下的顏色真棒」,足見他確實要求小琳脫去衣物。陳男在2024年12月間,還傳訊「晚上只有阿北和大兒子在家」、「超過7點30分就不行,因為阿姨8點就回來」,顯示若家人在場便不便「治療」,不符正常推拿情境。
最後1次侵犯後,小琳曾傳訊「上次碰到的那裡很不舒服…阿北,我不想一直回憶」、「被你全身看光,全身治療是我活該」等內容。法官認定陳男以治療名義行猥褻之實,犯後否認犯行、耗費司法資源、態度不佳,依4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4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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