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則澄】華語樂壇「甜蜜教主」王心凌日前於中國大陸舉行演唱會時,大腿遭舞台雷射光照射,當場痛得尖叫並迅速閃避,稍作調整後才繼續演出,主辦單位事後回應,藝人本人並未受傷。不過,由於現代追星族經常到公開活動朝聖偶像,舞台燈光與特效也愈來愈華麗,皮膚科醫師黃千耀提醒,舞台雷射若不慎照射到皮膚或眼睛,仍可能引起不適,當皮膚出現疼痛、紅腫、水泡或破皮,應先遠離照射區域,並以流動冷水沖洗30分鐘,必要時盡速就醫。
依網友在社群媒體所發的影片,王心凌在演唱會演唱她的代表作〈第一次愛的人〉時,舞台的雷射突然照射到腿部約2至3秒,痛得她忍不住尖叫,還不斷低頭摸腿確認皮膚情況,稍作調整後才繼續演出。主辦單位事後強調,已與王心凌經紀公司團隊取得聯繫,確認本人並無受傷。
另一方面,由於現代追星族喜歡朝聖偶像的演唱會、簽唱會等各類公開活動,舞台及燈光設計也趨向華麗,黃千耀醫師受訪時建議,一旦發現皮膚遭雷射照射,即便尚未感到不適,也應盡快遠離照射區域,避免相關風險,若已引起不適反應,處置方式基本上與一般燒燙傷的「沖、脫、泡、蓋、送」相同,其中第一時間應盡快以流動冷水沖洗患部,理想情況下應持續沖水約30分鐘協助散熱、降低組織傷害程度,而若沖水後仍持續疼痛、紅腫,甚至出現破皮、水泡,應盡快就醫。
至於衣物是否能在接觸雷射時提供保護,黃千耀醫師表示,淺色衣物相對不易吸收雷射能量,因此會比深色衣物更安全一些,不過他也提醒,若雷射能量過強,仍可能造成衣物損壞甚至燃燒,尤其部分合成纖維材質在高溫下可能熔化並黏附於皮膚,反而讓熱能更難散去,增加燙傷和感染風險,相較之下,天然材質包括棉、麻類衣物通常較不易出現熔融黏附問題,但仍不代表可防護強光或高熱傷害。
另據中央研究院資料,雷射可依危險程度分為不同等級,第一級屬於低輸出雷射,在一般使用條件下對眼睛造成傷害的風險極低;第二級則是低輸出的可見光雷射,通常為1mW以下的低功率雷射,長時間直視仍可能造成眼睛不適;第三級屬於中輸出雷射,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就可能造成傷害,並可再分為3A與3B,其中3A級多為輸出功率5mW以下的可見光連續雷射,3B級則為0.5W以下的連續雷射;第四級屬於高輸出雷射,除了可能對眼睛或皮膚造成傷害,也可能有引發火災的風險,即使不是直接照射,擴散反射的雷射光也可能帶來危險。
黃千耀醫師說,與美容醫學領域不同的是,大型舞台常使用較高功率的雷射設備作為燈光效果,常使用第三級以上雷射作為舞台效果與指向光源,能量相對較強,當這類雷射照射到皮膚時,本質上「是將熱能打在身體組織上」,形成類似於燒燙傷的感覺,因此當事人往往會瞬間感到刺痛或灼熱感,也會反射性地閃避。
黃千耀醫師也說,雷射對皮膚造成的傷害程度,主要與雷射本身輸出能量、照射距離與接觸時間有關,當程度較輕微時,可能只是短暫疼痛,皮膚也沒有明顯外傷,但若輸出能量強,與人距離過近、照射時間較久,甚至因人為因素導致設備操作異常時,就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燙傷。
黃千耀醫師補充,一度燙傷主要侷限於皮膚的表皮層,通常會出現發紅與疼痛等生理反應;二度燙傷則已深入真皮層,除了表面組織的紅腫外,常會起水泡,另依深淺程度又可分為淺二度與深二度;三度燙傷代表已深及皮下組織,後續可能留下疤痕。除了皮膚外,他也提醒,雷射若直接照射到眼睛,風險會更高,當皮膚遭雷射照射後,多數傷害仍有機會透過治療修復,但眼睛的視網膜與感光細胞相對脆弱,一旦高能量雷射直接進入眼睛,可能造成比皮膚更嚴重的不可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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