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苦主在Instagram社群大吐苦水,發文表示當時自己在左轉車道停等紅燈,覺得方向燈聲音太吵,便暫時關掉,直到綠燈左轉時才重新打開方向燈。沒想到事後居然被後車檢舉「未全程開啟方向燈」,開罰3600元。他在網上分享慘痛經歷,哀號:「現在開車真的很難!」
同時,他也提醒網友方向燈千萬要打好打滿,只要行駛在左右轉車道,且旁邊是雙實線的路段,即便是在停等紅燈,也務必全程開啟方向燈,「秒數多短都不能省」,提醒大家不要重蹈覆轍,以免讓荷包大失血。
不過他的「善意提醒」也引來部分網友指教,認為這是駕駛基本常識:「本來就應該全程打燈,這是駕訓班第一課」「左轉燈可能擋住標線,打方向燈是提醒後方車輛」「最討厭到路口才要打方向燈的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規定,不論您是左轉還是右轉,都必須在轉彎前30公尺就開啟方向燈。此外,像是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或者起步時,都必須全程使用方向燈,若違反上述規定,將被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更要留意的是,如果違規地點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罰鍰會大幅提高,從新台幣3000元起跳,最高可罰到6000元,並且還會被記違規點數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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