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相關事件,台師大昨(13日)發出聲明,回應女足教練疑涉違反《人體研究法》等事宜。台師大表示,部分抽血非由專業護理人員執行,且不符人體研究法及相關規定,依調查結果終止計畫並要求銷毀樣本;另周台英博士學位論文內容,經查無涉及抽血與受試者費用發放之情事,但論文中所載「已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及「取得選手同意書」等敘述,與實際情況不符,但未達撤銷學位之重大情節,已要求更正。
台師大指,周師在今年5月大專盃結束後,已請系上同仁帶著其親筆簽名的道歉信,向全體足球隊學生宣讀道歉,未來也不得再帶領運動代表隊。至於運動競技學系將球隊訓練與大四必修課程學分合一之安排,學校已修改相關規定,確保學習與訓練合理分離。
回顧整起事件,台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遭踢爆要求學生在無醫事人員資格執行下,配合連續14天抽血,一天3次且從早上5時起床做到晚上9時,若學生不願意配合,就以扣留畢業學分威脅,甚至研究補助受試者的經費,也遭教練以隊費名義回收。有學生控訴,已連續配合抽血7年,受害學生依入學年次不同,因此被迫抽血配合實驗的時間應達3至7年,消息曝光,學生還遭周台英秋後算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