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A先生向本刊指出,6月4日,立委蔡易餘考察嘉義縣農經建設概況時,陳明文竟現身會議,當場要求蔡易餘作成決議,要茶改場仍以南遷總場至嘉義番路為目標,不可再變動場址及面積、原規畫設計等。更誇張的是,陳聽到官員簡報新設梅山試驗站,因鑽探後有地質安全性之虞,他竟於會議中勃然大怒,要求不准終止。經與會者協調後,改請茶改場於半年內要完成另外擇址,令在場公務員難以接受。
投訴人A先生指出,陳明文擔任立委期間,他的妻子買了嘉義縣番路段共6筆土地,同年,陳多次質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要求把茶改場楊梅總場,遷建至嘉義縣番路段。但茶改場南遷案經評估,但土壤條件原本就不適合種植茶樹,且需耗費39億多元鉅資購地、補償安置,農業部本就無意南遷至此。
A先生表示,若茶改場成功南遷,該土地將可由國土計畫法中的「國保1」改為「城鄉發展2-1」,意即由不可開發地區變成可開發之土地,地價將隨之上揚,陳恐有藉此謀利之虞。
不過,行政院於今年3月,針對該計畫的經費、規劃仍有意見, 二案目前均尚未通過。A先生認為,茶樹不是典型保水樹種,根本不建議大量種植於山坡地,政府應審慎思考茶改場南遷計畫,同時呼籲檢調介入,調查是否有貪瀆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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