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1歲男童剴剴致死的惡保姆姊妹劉彩萱及劉若琳今年7月遭判無期徒刑及18年定讞,被視為共犯的社工陳尚潔一審遭依過失致死等罪判刑2年,全案上訴高院,今(16日)二審首度開庭,陳尚潔出庭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她的律師則強調應判無罪。
鏡週刊2026.09.16 18:20 臺北時間
剴剴案失職社工上訴二審拚無罪 檢察官請求重判
- 記者|鏡週刊
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審理陳尚潔案,開庭前即有不少聲援剴剴者到法庭外表達希望重判陳尚潔的訴求,陳尚潔則在委任律師錢建榮等人陪同下進入法院,開庭時,陳尚潔說:「檢方上訴無理由,請駁回檢方上訴」,隨後她的律師錢建榮指出,此案是保母刻意隱瞞虐童,擔任社工的陳尚潔無法察覺,陳尚潔並不是疏忽,應改判無罪。
陳尚潔是兒福聯盟的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外婆即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剴剴2023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的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
剴剴在人生最後的3個月遭劉氏姐妹凌虐,在飢餓、寒冷、綑綁、毆打與恐嚇中悲慘喪命,一審法官認定,社工陳尚潔知道剴剴頭有大片瘀青、明顯消瘦、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等身心異常,陳尚潔本應該是弱勢兒少保護傘,但她卻背棄社工職責、消極漠視、放棄專業立場未通報對剴剴救援,屬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的作為義務,涉過失致死罪,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今年4月判她2年;全案上訴高院後今首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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