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周姓男子到龍井區友人家聊天,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到門前叫囂,竟持砍柴刀狠刺陳胸口,深入15公分,一刀斃命,陳的母親路過發現倒地血泊者是兒子,嚇得報警、但送醫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3天,今(4)日審理終結宣判,認為周男只因情緒失控,一刀致人於死地,未與家屬和解,依殺人罪判周男13年6月,可上訴。
鏡週刊2026.02.04 20:40 臺北時間
不滿醉男叫囂持砍柴刀刺胸入15公分 惡男遭判刑13年半
- 記者|鏡週刊
判決指出,去年3月20日18時許,周男(47歲)騎乘機車到台中市龍井區友人家聊天,周和友人共同的朋友陳姓男子酒醉後,因與友人有糾紛,到友人屋前叫囂不離去。周男竟心生不滿,逕自從友人住處客廳酒櫃拿取砍柴刀 1 把,走出門外,先徒手推倒陳男,再持砍柴刀向倒地的陳男左胸刺 1刀,致陳男左胸壁前外側1處刀刃穿刺傷(長度 5 公分,寬度1.5公分,深度15公分)後,返回友人住處。
陳男負傷起身徒步離去,因傷重在路邊不支倒地,正好陳男母親走路經過,發現倒地流血的是自己的兒子,趕緊報警、送醫院急救。陳男仍因氣、血胸及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周男被逮捕後,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開庭時,周男辯稱是傷害致死,否認有殺人犯意。不過國民法官庭審理認為,從監視器錄影來看,周男雖不是預謀,但是案發當時周男並未受到任何刺激,只因為情緒失控,竟持凶器刺向死者致命部位,行兇後也未報警、施以救護,漠視他人生命,犯後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今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判周男1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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