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現年64歲的林女,1992年在台時曾任職於北投區某醫院行政職,因為不滿院中罹患椎骨骨質疏鬆症長年臥病在床的李姓老榮民,病況惡化卻無視醫師多次溝通,堅持不願意開刀治療,林女對老榮民的照護心生厭煩,某日叫來院中工友,隨意編了一個理由讓工友將老榮民推到醫院外80公尺道路旁棄置,然後轉頭就把此事置之腦後,導致臥病在床的老榮民被發現時已經氣絕多時;經法院審理後,林女被依遺棄致死罪判處7年定讞。
林女卻趕在入監獄服刑前偷渡回中國躲刑責,還想辦法改名並且重新取得中國身分證及護照;林女於2018年得知在台犯下的遺棄致死罪的行刑權時效已過,動念想要再度來台生活,立刻透過中國某旅行社線上平台,以「林俐」身分上傳各種所需的假證件,向移民署申請觀光自由行的入出境許可證,並於同年7月如願再度來台。案經他人告發才曝光。
檢方獲報後立即清查林女資料,確認其入境資料確實有造假,將林女依涉犯偽造文書罪與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等2罪起訴。法院審理後,依刑度較重的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判處林女2月,得易科6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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