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最高檢澄清全文如下:
最高檢察署及總長本人,從未接觸或參與該文所述相關事由。
每一個人,不論民衆、公務員或司法人員,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檢察官是獨立辦案的專業人士,於開庭執行職務時,依法應全程錄音錄影,如該檢察官涉有違法失職事宜,請該位民間人士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如該民間人士握有檢察官具體違法事證,也歡迎其向外界公布,以昭公信。不應自行渲染、揣測,無故牽連不相關之公務機關及公務員,誤導國人!
最高檢察署呼籲各界,目前相關個案仍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儘管相關人士各有看法,惟國人仍應保持理性判斷,不要受外界無謂的渲染干擾!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