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旅美教授陳時奮反控誣告,二審遭判刑6月,高虹安發聲明表示無法認同,將再提上訴。(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鏡週刊 2025.07.31 18:00 臺北時間

提告陳時奮變誣告二審再敗判刑6月 高虹安回應了

記者|鏡週刊

旅美教授陳時奮2021年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論文抄襲」「被指導教授除名」,而遭高虹安提告陳妨害名譽,檢方不起訴後,陳則反告高虹安「明知內容屬實卻提告」,構成誣告,一審時,法院認定高有誣告的直接故意,判些10月徒刑;今(31日)二審結果出爐,高院維持有罪認定,儘管將刑期從10月減為6月、全案仍可上訴,但依法高若申請社會勞動服務未能獲准,將須入監服刑。

對此,高虹安今發出聲明表示,「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依法提起上訴,希望司法能還公道,以下為高虹安聲明:

對於今日高院誣告案的判決結果,本人深感遺憾。

我的博士論文早已經過美國母校審查後,兩次來函明確告知我的博士論文沒有研究不當。而我向檢方提出告訴期間,陳述完全基於事實,並無虛偽或誤導之意,更從未有誣告他人的犯意或行為。

我無法認同本案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祈求司法能還給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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