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0日下午,彭男在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上的「天龍三溫暖」外埋伏,待吳明達及同行人士走出,旋即沿騎樓尾隨,在相距不出1公尺處近距離持槍朝吳明達等人連開5槍,致吳明達左手掌骨開放性骨折、神經損傷 、左大腿2處穿透傷,另與吳明達同行的囊姓男子右小腿開放性骨折,2人送醫急救後脫險。
彭男被逮獲後,坦承藏槍彈、當街開槍,稱其經營的咖啡廳,多次遭吳明達派人索取保護費,心生不滿,又因妻子懷孕有經濟壓力,情緒壓抑之下才衝動開槍報復,否認有殺人意圖。
但透過監視器畫面判斷,彭男具正常智識,知悉槍彈若擊中人體大腿股動脈將致死,若如其辯稱只是要「給點教訓」開1槍即可,然彭男犯案時卻是在與吳明達相距不出1公尺處,平舉雙手持槍瞄準其大腿以上,邊開槍邊後退,近距離連開5槍後轉身逃逸,足見殺意堅決,主觀上具殺人犯意明確。
士林地院於今年2月審結終結,彭男犯未經許可寄藏制式手槍罪,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又犯殺人未遂罪,處徒刑8年6月。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案經上訴,日前準備程序時,至今在押的彭男仍辯稱是因經營的咖啡廳多次遭吳派人索取保護費,因心生不滿而開槍報復,並稱是過失傷害而非故意殺人。法官當場請被害人吳明達表示意見,吳表示,他當時遭槍擊送醫院製作筆錄時,警方就有告知可對彭男提告及求償,但他當時認為彭男可能是受人指使且彭妻待産中,所以選擇放下、完全未出庭指認及求償,但想不到在高院開庭時,彭男為了犯罪合理化,竟然仍在法庭上公然謊話連篇。吳男表示從事愛心協會公益多年,如今卻因彭男誣指收取保護費,讓苦心經營的威震愛心協會蒙受名譽上的傷害,前面的寬容卻換不來彭男的一句真誠道歉。
當法官回頭再訊問彭男究竟有沒有收取保護費一事時,彭男才當庭表示,吳並沒有收取保護費,希望獲得吳男諒解。不過吳男認為造成名譽傷害已經無法彌補,感受不到彭男真誠道歉,且態度不佳,無法接受,他將另外訴請新台幣500萬元的賠償金,並指定這筆賠償金用來專款,作為公益帳戶,讓彭男來為社會公益贖罪
不過吳明達因1999年犯下北聯幫幫主唐重生槍擊命案,被判無期徒刑。2017年假釋出獄後,卻再度涉入暴力犯罪、恐嚇取財與組織犯罪等案件,甚至企圖買凶殺害青山宮主委黃清源,遭判刑1年8月。因在假釋期間再犯重罪,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撤銷其假釋,吳再度入監服刑,執行尚未完成的2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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